直播电商规范将于7月1日起实施

经过四年多的野蛮生长,终于迎来规范化管理。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国内首份《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对中的各类角色、行为都作了全面的定义和规范。据悉,该《规范》将从7月1日起实施。

电商是一种新业态,对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积极作用。但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新的规范来促进其进一步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规定了商家、主播、平台以及其他参与者等各方在电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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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各项规定。

主播入驻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进行实名认证前端呈现可以采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昵称或者其他名称。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

网络直播营销平台是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提供直播技术服务的各类社会营销平台,包括电商平台、内容平台、社交平台等。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本平台直播营销内容生态审核和内容安全治理;规范主播准入和营销行为,加强对主播的教育培训及管理;明确本平台禁止的营销行为,及对违法、不良等营销信息的处置机制;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

用户在参与网络直播互动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管理规范,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不得利用直播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业内认为,这份《规范》的出炉,有助于全社会一道,共同推进直播电商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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